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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

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始兴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

 

(二○一七年十二月  编制)

 
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,我局编制了《始兴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可阅读《指南》。

一、主动公开

公开范围。见《始兴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
公开形式。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。

始兴县统计局当面受理点:始兴县政府行政大楼二楼县统计局秘书股。

办公地址:始兴县政府行政大楼二楼县统计局秘书股。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至下午17:30
  
联系电话:07513333255

公开时限: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,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

二、申请公开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受理机构

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始兴县政府行政大楼二楼县统计局秘书股。

办公地址:始兴县政府行政大楼二楼县统计局秘书股。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至下午17:30

    联系电话:07513333255

    传真号码:07513312054

    邮政编码:512500

    受理程序

(一)提出申请。

   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信息,应填写《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
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
(二)申请方式。

1、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
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(三)申请处理。

1、本机关接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
2、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,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
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4、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

5、属于不公开的政务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