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中农办等 11 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》(中农发〔2019〕16 号)精神,加快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,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,我县决定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型、申报条件、补助方式
1、项目要求:围绕提高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水平,实施生态种养循环发展和标准化生产等。
(1)基础建设:机耕路硬化、水肥一体化、大棚建设等
(2)产品加工:提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处理能力
(3)夯实农业基础:粮食、水果等农作物面积
(4)冷链物流: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
(5)品牌建设:产品包装、宣传、推广、展览等
2、申报条件:
2019年及2019年之前的省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(在册)。
3、补助方式:
项目实行“以奖代补、先建后补”的方式,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%,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。
二、项目申报相关要求
1、已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2、列入失信名单、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、恶意欠薪或拖欠土地租金的主体不得申报。
3、各省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
3月21日前,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法规与改革股,电子材料发至sxnyfggg@163.com。联系电话:0751-3331970。
始兴县农业农村局
2021年3月15日